- 小
- 中
- 大
- 字号:
一、编制背景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及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吉农办建〔2021〕2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相关内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十二五”时期以来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为基础,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借鉴了有关部门近年来相关工作成果和研究结论。《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严格落实《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洮北区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范围为洮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耕地地,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59.13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二、编制过程
一是三方机构选定。为科学合理地确定《规划》相关内容,加快开展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经洮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聘请第三方规划编制专业机构,编制洮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第三方作业单位经过实地调研、调查走访、航拍测绘、收集总结以往项目成果等过程,于2022年8月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洮北分局等部门、14个乡(镇、场)共 19家单位征集了修改意见,所提意见全部采纳。
三是开展专家论证。2022年10月22日由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进行了专家论证评审,并一致通过,此次专家论证到位、条理清晰,结论明确,我局对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充分认可,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送审稿予以修改、完善。
2023年3月14日《规划》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形成合法性审核报告。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建设形式、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空间布局与建设任务、投资分析、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环境影响分析、效益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九个章节。明确了洮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建设区域:
一是重点建设区。现状以水田为主,建设重点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及灌溉泵站的新建与改造,积极拦蓄利用地表径流和灌溉回归水,增加可利用的水资源,提高灌溉保证率。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做好渠道防渗,大力推广应用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二是一般建设区。其中水田区:加强引水工程建设,拦蓄利用地表径流和灌溉回归水,做好渠道防渗,大力推广应用低压管灌,同时统筹兼顾田间道路整修,防护林带完善。通过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 肥等综合措施,重点解决土壤肥力下降问题。旱地区:通过掺黏、客土、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综合措施,重点解决土壤过沙及肥力下降问题。完善滴灌、微灌及喷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兼顾田间道路整修,防护林带建设。
三是改造提升区。改造提升区以旱地为主,建设重点为解决土壤过沙、肥力下降、抗旱应急及节水灌溉等问题。主要措施为掺黏、客土、深耕深松、秸 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完善滴灌、微灌。
四、《规划》的意义
《规划》实施期为2021--2030年,是今后一段时期洮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政策、规划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加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对持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洮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